“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助人为乐是最朴素的“雷锋精神”,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体现。绥棱县人民法院干警郭昊就用实际行动传承雷锋精神,弘扬时代新风,传递司法为民正能量。
自2018年进入法院工作以来,作为一名法官助理,郭昊始终将助人为乐精神践行于工作的方方面面。2019年的一天,绥棱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接到了一个特殊的离婚案件,原、被告双方是两个90多岁的耄耋老人,行动不便,但我国婚姻法中规定解除婚姻关系时原则上要求双方当事人亲自参与庭审,并向法庭陈述本人意见。在征求主审法官同意后,郭昊与同事驱车三个多小时来到当事人家中,通过视频的方式征询双方当事人本人意见。看到上门的办案干警,老人情绪激动,连连称道:“想不到法官还提供上门服务呢”。许多当事人一辈子可能就打一次官司、进一次法院,可这一次接触,干警给当事人留下的印象,很可能就是他一生中对法院乃至法律的唯一认识,所以郭昊在工作中时刻提醒自己要用一颗助人为乐的心和公平公正的心去对待每一个人,这样才会让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展现出新时代法院人风采。
2020年初,新冠疫情肆虐,单位也接到驻守小区防控的任务,郭昊主动请缨,成为一名“防疫守门员”。从严寒到暑热,每天对进出小区人员做好“防疫三宝”工作,劝返外来人员和车辆,采取一系列有效防护措施,杜绝传播风险,建立起小区疫情防控的屏障。居民不适应、不理解,郭昊就耐心安抚;居民不信任,他就反复宣传政策;居民购物不便,他就当起了临时采购员;居民突发疾病,他就成了联络员,将病人及时送医就诊;降雪天里,他在工作之余拿起工具帮助清雪……正是这助人的真情温暖了小区群众的心,拉近了居民与值守干部的距离,让大家在疫情期间更加团结一致,为战胜疫情坚定了必胜的决心。
上善若水润人生,助人为乐添幸福。作为一名法院干警,郭昊把助人为乐当做一种信念,用行动感染着周围人,奉献自己的爱心,帮人之苦,解人之难为社会带来正能量,让社会变得更加和谐美好。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