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米地辛,西药名。常用制剂有注射剂等。为HDAC抑制剂。用于接受过至少1次系统治疗的CTCL、周围T细胞淋巴瘤。适应证应基于应答率总生存数(如临床获益的改善)尚未证实。

本品用于接受过至少1次系统治疗的CTCL、周围T细胞淋巴瘤。适应证应基于应答率总生存数(如临床获益的改善)尚未证实。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1、本品用于至少接受过1次全身治疗的皮肤T细胞淋巴瘤患者。28天为一个疗程,推荐在28天的第1天、8天、15天静脉滴注14mg/m2达4h以上,若患者耐受且能持续获益,应予持续治疗。

2、若患者出现2或3级毒性反应,治疗应推迟,直至患者毒性反应1级或恢复至正常状态(基线级毒性再次出现,治疗应暂缓,直至毒性1级或恢复至正常状态(基线级毒性,治疗应推迟,直至毒性1级或基线,再次使用剂量均应减至10mg/m2,减量后再次发生3或4级毒性反应,应终止使用本品。3、若患者发生3级或4级中性粒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治疗应暂停,直至中性粒细胞1.510/L.和(或)血小板计数75×10/L或恢复至基线级中性粒细胞或血小板减少症需血小板输血者,治疗应推迟,直至相应血细胞减少恢复至1级或基线。

1、常见的不良反应包括恶心、乏力、感染、呕吐,食欲缺乏、低镁血症,腹泻、发热、贫血、血小板数减少,味觉障碍、便秘、中性粒细胞减少等。

2、临床试验中严重不良反应包括感染、败血症及发热、室上性心律失常、中性粒细胞减少、疲劳、水肿、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室性心律失常、呕吐、发热,白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大部分死亡病例为病情恶化。

2、治疗可能引起心电图与血液学的改变如血小板减少、白细胞减少症(中性粒细胞和淋巴细胞)及贫血,因此,这些血液学参数应同步监测,必要时须调整剂量,临床发现治疗中可能发生紧急心电图形态变化(包括T波和ST段变化),这些变化的临床意义目前尚不知晓。在有先天性长QT间期综合征,严重心血管疾病史,服用抗心律失常或致严重QT间期延长药物患者的治疗中,应监测心电图、电解质。

1、本品与华法林合用可使PT及INR延长,虽然本品与香豆素及其衍生物的潜在相互作用尚未正式确立,但同时使用时,医师应密切监测患者的PT和INR。

2、本品应尽可能避免与强效CYP3A4抑制剂合用,与中效CYP3A4抑制剂合用时应谨慎,与强效CYP3A4诱导剂(如、卡马西平、苯妥英、利福平、利福布汀、利福喷汀、)合用可能降低本品浓度,应尽量避免合用。患者还应避免服用含贯叶连翘的制剂。

3、本品是一种转运P糖蛋白(Pgp)的底物。若与Pgp抑制剂合用可能升高本品的血药浓度,应谨慎使用。

本品是一种组蛋白去乙酰化酶(histonedeacetylase,HDAC)抑制剂,HDAC拮抗剂的作用是催化组织蛋白或非组织蛋白(如转录因子)中的赖氨酸残基去乙酰化,从而调控细胞中基因的表达,发挥治疗作用,体外实验发现,纳摩尔水平的本品即可引起乙酰化的组织蛋白蓄积,诱使部分癌细胞株的生长停滞和凋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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